【資訊公告】105學年度第1學期「就學貸款」(財稅中心查核不合格)相關事宜
【重要公告】105學年度第1學期「就學貸款」(財稅中心查核不合格)相關事宜
說明事項如下 :
財稅審核不合格者,需等同學繳回【自付利息同意書】後,本校才能向臺灣銀行請款。
避免耽誤其他合格同學之請款權益及順利請款,請在105年10月31日前繳交相關證明。
C級無法檢具證明或B級不願自付利息者,
請儘速至出納組(光暉3樓)補繳學費~
本組已於日前透過網路公告等方式通知同學,
並於今日以書面通知發至各系信箱, 請協助轉發不合格的同學。
為了順利請款,請各系協助轉發及公告於貴系系網。
說明事項如下 :
財稅審核不合格者,需等同學繳回【自付利息同意書】後,本校才能向臺灣銀行請款。
避免耽誤其他合格同學之請款權益及順利請款,請在105年10月31日前繳交相關證明。
C級無法檢具證明或B級不願自付利息者,
請儘速至出納組(光暉3樓)補繳學費~
本組已於日前透過網路公告等方式通知同學,
並於今日以書面通知發至各系信箱, 請協助轉發不合格的同學。
為了順利請款,請各系協助轉發及公告於貴系系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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